2012年,湖南70%以上的法律援助机构将设立符合标准的服务窗口,“12348”法律援助热线将覆盖湖南全省且全部实行执业律师值班。记者今日获悉,为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事业,湖南省司法厅在全省组织开展了“法律援助基础建设年活动”。
据介绍,2011年,新修订《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》正式实施,法律援助被纳入到湖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体系,法律援助工作步入地方法治建设的快速发展轨道;经费保障能力有效增强,地方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加大,全省案件补贴标准加快推行,18个市、县提高援助案件补贴标准,民刑事案件补贴增幅达60%以上;援助范围不断扩大,新增11个民事、行政申请法律援助事项,援助事项范围拓展到涉农、环境、卫生、安全等多个领域;援务公开有效推进,通过听庭、回访等手段加强对办案的全程监督,援务信息通过专门网站平台全程公开,法律援助工作质量不断提升。据统计,近三年来,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.1万件,提供咨询36万余人次,为受援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近6亿元。
为夯实工作基础,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,湖南司法厅的“法律援助基础建设年活动”将突出三项重点:一是完善设施,加快服务窗口建设。统一建设标准,细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接待窗口的场所设置、配套设施等标准,要求服务窗口独立设置,位于司法行政机关办公楼临街一楼位置。合理划分功能区域,完善残疾人无障碍通道等便民设施。加快建设进度,力争2012年各市州、县市区70%以上的法律援助机构设立符合标准的服务窗口,2013年全省所有法律援助机构设立符合标准的服务窗口。二是规范管理,着力提高服务质量。认真执行新修订的《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》,初步形成层次清晰、体系完备、内容全面、科学完善的法律援助制度体系。推行《湖南省法律援助工作基本规范标准》,强化机构、网络和队伍建设,强化服务质量监督。借助信息化建设推进管理规范化建设,加大信息技术应用,提高工作效率。三是便民为民,加强援助热线建设。积极扩大受援面,2012年建成覆盖全省14个市州的“12348”法律援助热线,全部实行执业律师值班。